近日,江蘇省溧陽市一名二十歲小伙攀爬燕山公園內的一座山,不幸被困半山腰。讓救援人員感到驚訝的是,小伙並不著急,反而希望救援人員給他拍照留念。經過救援人員3個半小時的緊張施救後,最終成功將他救下(10月21日《現代快報》)。
  在這個自拍流行的年代,人人都可以是鏡頭的中心,沒事坐在家裡給自己拍照,那是你的權利,別人無權干涉,也不會瞎操那份閑心,可現在都掛到懸崖上了,還能好整以暇地玩兒自拍,這心得有多寬?更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是,面對急急忙忙前來救助的消防人員,小伙不僅沒有因為自己的魯莽行為給公共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費而臉紅,也沒有因為給消防人員帶來諸多麻煩而不好意思,相反還要求消防人員客串一把群眾演員,以便讓自己的自拍內容更加豐富,這是怎樣一種心態?
  行使個人權利不能侵害他人權益,更不能犧牲公共資源,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也是公民享受權利時應該恪守的義務。小伙的舉動之所以讓人難以接受,恰恰是因為越過了這樣的底線尚且不自覺。
  “被困懸崖還求消防留影”雖然不是什麼令人賞心悅目的場景,但這一極端的個例表現無疑也是一種警示,讓公眾重新審視此前已經因為救助驢友而被反覆提及的探險救援費用承擔問題。倘若消防人員帶來的不只是安全的保障,還有救助的賬單與追責,小伙還會如此淡定嗎?相關部門必須從法律完善和制度構建入手,儘快規範探險救援的責任認定與救援費用的分攤問題,讓某些人明白,類似行為的代價不只是被輿論的口水板磚砸得滿頭包,還有腰包的大大縮水。
  山東 溫國鵬/法律工作者
  (原標題:被困求拍漠視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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