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藤縣市民阿言(化名)告訴記者,12月6日下午2時許,他經過西江大橋時,看到一個穿黃色衣服的女子站在橋梁欄桿外,在距該女子約30米處擠滿了圍觀的群眾,這時已經有警員在現場,並勸導行人不要靠近欲跳江女子。他看到站在橋梁欄桿外的女子拿起手機打電話,通話時長約2分鐘。
  下午2時40分許,女子縱身跳進江中,這時候人群中有人驚呼,他同時也聽到了有人打電話叫附近船隻過來救人。2時45分,一艘小船出現在江面,並迅速划到了女子落水地點附近。
  阿言告訴記者:“這艘小船應該是附近沙船的機動小船。”但是令他失望的是,這艘小船上並沒有任何搜救工具,船身也沒能準確地靠近落水女子,船上的兩名男子不斷地嘗試將船隻靠近女子,並試圖用手將她拉起,但未能如願。
  事發後,網上多則描述此事的帖子引發眾多網友關註,網友紛紛跟帖發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網友指責警方不作為;有的說眾人圍觀拍照,導致該女子如不跳難以收場;還有人指責網上的網友亂噴,如網友在現場恐怕也不敢貿然行事。藤縣官方回應稱,當時警方人員已迅速到達事發現場,多次施救但沒能成功。
  【質疑】網友指責警方未採取有效措施
  輕生女子跳橋之前,已經有警察在現場。因此一些網友認為,警察應想辦法與女子溝通,做好勸阻工作,“女子跳橋之後,在場的黨員幹部包括警察,應下水救人”。
  一名網友說:“下午1時45分趕到現場,2時30分才跳橋,那麼長時間,警方居然沒有安排小船在下麵以防不測?江兩邊連條船都沒有?河堤碼頭那邊的客圩渡船都可以請一條來吧?”
  “沒有第一時間在橋上把人救下,是失職,在河裡也有10分鐘救人時間,卻也救不了。”一名網友說,警察就應該是一支專業的救援隊伍,入職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安寧、保護人民的人命財產安全,“試問在這件事上藤縣的警察真的不能做得更好嗎?”
  【說法】目擊者感嘆圍觀人群太麻木
  在場的阿言經詢問得知,警員到達之後已經報告了負責搜救的部門,但搜救船隻卻遲遲沒有出現。阿言說,該女子沉入水中後,又浮了起來,在江中掙扎了10多分鐘後才沉入江底,然後再也沒有出現。阿言表示:“我覺得這個女孩子應該是會游泳的,因為她是雙手先浮出水面的,最後估計是體力不支了又沉下去。”阿言表示,該女子在江里失蹤5分鐘後,他才離開:“一直到我離開,都沒見專業的搜救船隻出現。”
  不少網友稱,現場那些圍觀者也太麻木了,居然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輕生未必就是她的本意,只因當時沒有一句關心和輓留的話,這或許讓她更絕望,麻木不仁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哀啊。”一名網友感嘆道。
  也有網友猜測當事女子並不一定真的想跳,畢竟她在橋上站了那麼久,後來才跳下去。“這女的想得也太天真了,站了那麼長時間,給足了準備救援時間才跳下去,怎知跳下去後橋上全是看熱鬧的。”
  【回應】警員多次靠近施救未成功
  12月7日,藤縣縣委宣傳部就此事發佈消息稱,據瞭解,12月6日下午1時42分,藤縣公安局110接處警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藤縣西江大橋有一名女子欲跳橋輕生,需出警處理”。接警後,該中心立即指令城東派出所和正在街面的巡警大隊前往西江大橋處置。1時45分,正在西江大橋附近巡邏的巡警大隊3名協警和城東派出所民警先後到達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一邊疏散圍觀群眾,一邊對該女子進行勸導,但對方情緒十分激動,一看到警察靠近就威脅要跳下去。民警多次試圖靠近施救,但該女子都做出要跳橋狀,民警只好放棄,並立即向110接處警中心反饋,由縣海事處組織人員駕船迅速趕往事發地點。現場民警也迅速到橋下尋找船隻用於救援,但未能找到。
  下午2時32分,該女子在通了一個電話後,突然縱身跳入江中。一條小船剛好經過橋下,立即參與救援,但未成功。2時40分許,海事處的救援船趕到,此時該女子已經沉入水中。救援船立即會同民警對附近水域進行來回搜尋,但沒發現落水女子。
  事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與跳江女子家屬取得聯繫,並從其父母處瞭解到,該女子因感情問題,之前已有輕生念頭。Y據南國早報  (原標題:廣西藤縣一女子跳橋失蹤引發爭議有網友指責警方處警不當,有網友覺得下江救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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