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3日,印尼海軍繼續在班達亞齊附近海域對失事亞航QZ8501航班客機殘骸和乘客遺體進行打撈。據印尼搜救機構負責人近日表示,經過聲納等設備確認後發現該區域海底確實有兩個“大型物體”。
  中新網1月4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亞航QZ8501航班上月28日從印度尼西亞泗水飛往新加坡途中墜毀。近日,印尼交通部指出,亞航只獲准在每周一、二、四和六提供該航線服務,但失事客機在星期天飛行,觸犯了航線準證條例。
  報道稱,此類客機在航班時間沒獲得民航局批准的情況下起飛,實屬罕見。受訪民航業人士指出,若航班未經許可起飛,是違反航空條例的嚴重行為。
  然而,航班是否獲准飛行,責任在航空公司。
  報道稱,新加坡機師協會會長莫顯銓受訪時說:“一般情況下,航空公司會定期把航班時間和航線計劃書,交給當地民航局審批。一旦批准,航空公司就能按照計劃安排航班。”
  此外,如果無法按照之前獲批准的計劃飛行,須更改航班天數或時間,航空公司得再次提出申請。
  報道指出,QZ8501班機原定在28日東爪哇時間早上7時30分(北京時間8時30分)起飛,亞航卻在起飛約兩周前把起飛時間提早約兩個小時,改為清晨5時30分。
  莫顯銓說,廉價航空公司臨時更換航班時間和日期並不罕見。“廉價航空由於資源有限,飛機數量不多,若飛機發生故障就會更改航班時間或日期,因此廉價航空公司臨時更改時間很常見。”
  據悉,隸屬印尼交通部的民航指揮處是負責審批航班時間表的政府單位。
  莫顯銓也說,航空公司有責任確保航班起飛前已獲得當局批准,一般機場不會要求航空公司出示批准文件,才提供登機服務。換句話說,機場為航班乘客辦理登機手續時,無需知道該航班是否經批准飛行。
  報道還指出,根據另一位印尼民航飛機師的表述,航空公司可向印尼的控制塔人員提交飛行計劃,控制塔人員也能在不清楚航班時間是否獲得當局批准的情況下,允許該班機起飛。
  他還說,在印尼營運的航空公司時不時會因為公司周轉不靈、機師群體罷工等突發情況,而更改飛行班表。
  據他所知,對於未經批准和未表明身份的飛機,印尼當局一定會派遣戰機攔截,不過對於身份已確認但未獲當局批准飛行的飛機,卻未見有一套明確的標準作業程序。
  失事客機QZ8501究竟為何沒有獲得印尼當局批准就起飛,對死難者家屬而言已不重要。
  報道稱,泗水市長麗斯瑪受訪時說:“事發已超過一個星期,家屬都身心疲憊,他們只想找到親人遺體,對於飛行準證的問題沒有太大反應。”  (原標題:外媒:亞航失事航班起飛時間未獲准 違反航空條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i83wiid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